新华社安卡拉2月9日电(记者熊思浩)中国驻土耳其大使馆9日告诉新华社记者,经各方共同努力,三名在土耳其地震中遇险的中国公民获救,经治疗后已无大碍。
中新网西宁5月31日电 (记者 孙睿)记者31日从青海省生态环境厅获悉,青海出台新政加强生态环境常态化监督管理和问责。
青海省委办公厅、青海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《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常态化监督管理和问责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。
青海是长江、黄河、澜沧江的发源地,生态地位重要而特殊。去年底,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青海省进行了督察,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督察典型案例和反馈问题的整改,结合平时督察发现问题和问责实际及案例,要求坚持问题导向,深化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问题”研究和落实。
《实施意见》由总体要求、常态化行政监管、常态化监督问责、工作要求4部分组成。建立预告、收集、受理、提醒、评判、严管、督查、宣传8项机制,用有效管用的机制保障生态环保常态化监管落地落实。从强化政治监督、监督贯通、执纪问责、以案促改、担当作为5个方面,推动监督问责的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。从加强组织领导、督查落实、成果运用3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。同时还提出常态化行政监管的8个方面工作机制,贯穿了源头治理、综合治理、系统治理的理念,各项机制前后承接、上下贯通、左右联动,捋顺了如何预防、发现、解决问题的工作流程,创新了生态环境监管模式。
为更好做好《实施意见》的贯彻落实有效衔接,青海省官方配套制定了常态化监管问题责任追究触发机制,坚持综合研判、分类处置原则,明确了“什么情况下问责、由谁问责、问谁的责”的各类情形。触发机制启动后,将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、职能部门监管责任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“三责”同追。(完)
【编辑:田博群】救援人员不足、重型设备短缺、道路坍塌损坏、天气寒冷、余震不断是目前震后救援工作面临的诸多困难。。
- 今日热点
- 全国老龄健康综合服务平台
- 内江:“一户一策”为民房“梳妆打扮”
- 张惠妹有多少斤了?张惠妹变胖的原因有哪些?
- 福建学校思政--福建频道--人民网
- 《质量强国建设纲要》对消费品质量提升作出部署
- 莲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